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行审审字【
202
3
】
1
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元氏县东张乡东张村南,槐河北岸,滨河大道西侧
;
2.3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位于元氏县东张乡景观路东侧、规划三路以南,槐河北岸,滨河大道西侧。本项目由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场地三部分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
6.6082万㎡,项目总建筑面积5.9659万㎡,新建教学楼0.9110万㎡、实训楼1.7909万㎡、多功能报告厅0.0778万㎡、综合楼0.9111万㎡、食堂0.6174万㎡、宿舍1.6093万㎡、门卫及其他0.048万㎡,地下建筑面积0.2993万㎡,200米运动场1个,看台一个,升旗台1个,篮球及羽毛球场4个,以及配套工程(广场、道路、围墙、绿化、室外管网、室外照明等)
。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工程缺陷责任期
结束
止
。
2.6
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
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
的监理服务
。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能力;
3.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专业类(
房屋建筑
)监理
乙
级
及
以上资质;
3.
3
拟派项目
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
4
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
2011
)
552
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
5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 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5
月
31
日
00:00
至
202
3
年
6
月
6
日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请同时登录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6
月
20
日
09
:
00
,
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上传(
pdf
格式或其他可以上传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
投标人不再到开标地点参与开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远程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特别: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元氏县
联系人:
孙聪科
电
话:
0311-8460871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
系
人:
盖艳丰
联系电话:
18531134742
8.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
1、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使用
招标通
平台提供的投标管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招标通
系统;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
招标通
官网进行注册;
3.登录
招标通
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可进入
招标通
官网及电话咨询;
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5.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031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