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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车间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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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竞争性磋商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车间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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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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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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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车间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DZ-(2023)商字第0125号 项目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实训车间项目 预算金额:2554657.26元 ?最高限价:2554657.26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2〕5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的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文相关规定执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5-31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06-05 09:30(截止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06-05 09:30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启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 2.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平台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11-80851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方式:0511-85280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11-852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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