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管理服务采购
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221-FW04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管理服务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作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车辆管理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川东北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雪佛龙全资子公司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中国陆上最大、最复杂的天然气项目之一。川东北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川东北天然气项目,包括勘探开发、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硫磺销售等全链条工作环节。项目运行机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合作区块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和重庆市开州区境内,主力气田为罗家寨(滚子坪)气田。
招标人目前拥有55辆自有车辆(其中3辆车辆属于成都车队,52辆车辆属于现场生产作业区车队),车辆类型及数量如下:3辆陆地巡洋舰、19辆普拉多、17辆皮卡、2辆宇通大巴、4辆救护车、6辆全顺小巴、4辆丰田海狮小巴。主要用于成都机关员工公办用车及现场生产作业区员工上下班通勤、倒班、外出公办及管道巡检。每月招标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的总行驶里程约16万公里。项目预估金额2332万元/年。
本次招标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对最低需求量做承诺,且招标人根据未来业务的变化,保留对需求量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3 招标范围:
2.3.1自有车辆服务业务
针对招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应提供驾驶外包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管理服务及营运服务,预计需要119名驾驶服务人员和14名管理人员。招标人不对人员最低需求量做承诺,且招标人根据未来业务的变化,保留对人员需求量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2.3.1.1自有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分为成都和现场两个车队)
成都车队,招标人自有3辆车辆,投标人需提供持有合法有效驾照为C1或以上的3名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实行标准工作制。
现场生产作业区车队,招标人自有52辆车辆,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表的持有合法有效驾照要求的现场人员服务(116名驾驶员和14名管理人员),现场人员执行28天轮班工作制(工作28天/休假28天),每个岗位2名人员。驾驶员岗位大部分为白班驾驶岗位,少数为夜班驾驶岗位,具体见表1。
表1车型及数量、人员需求表
服务地点 | 岗位名称 | 车型 | 车辆数量 | 人员需求量 | 备注 | 驾照要求 |
成都 | 驾驶员 | 陆地巡洋舰 | 3 | 3 | 标准工作制 | C1及以上 |
南坝镇、高桥镇 | 驾驶员 | 普拉多 | 19 | 40 | 白班驾驶员:19岗*2人/岗 夜班驾驶员:1岗*2人/岗(高桥夜间应急1岗) | C1及以上 |
皮卡 | 17 | 42 | 白班驾驶员:17岗*2人/岗 夜班驾驶员:4岗*2人/岗(管线应急夜班4岗) | C1及以上 |
宇通大巴 | 2 | 4 | 白班驾驶员:2岗*2人/岗 | A1 |
救护车 | 4 | 6 | 白班驾驶员:3岗*2人/岗 (一辆依维柯越野救护车未配备专职驾驶员) | C1及以上 |
江铃全顺小巴 | 6 | 16 | 白班驾驶员:6岗*2人/岗 夜班驾驶员:2岗*2人/岗(南坝住宿及办工区域夜班应急2岗) | B1及以上 |
丰田海狮小巴 | 4 | 8 | 白班驾驶员:4岗*2人/岗 | B1及以上 |
南坝车队队长 | / | / | 2 |
| / |
高桥车队队长 | / | / | 2 |
| / |
调度员 | / | / | 2 |
| / |
维修专员 | / | / | 2 |
| / |
防御性驾驶培训师 | 准驾大部分车型 | / | 6 |
| 准驾大部分车型 |
2.3.1.2自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招标人自有车辆一年维修费用约100-130万元,招标人提供各车型原厂常规配件清单、数量、单价,配件种类、轮胎型号等。
2.3.1.3自有车辆管理服务
对招标人自有车辆提供管理服务,计费方式为“元/车/月”,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日常运行管理、年审、事故处理等。
2.3.1.4自有车辆营运服务
自有车辆营运服务指投标人对招标人自有车辆提供的因车辆运行发生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电话补贴、出差住宿补贴、出差餐饮补贴、入职前体检费、轮班交通费等,需投标人提前预付费用的服务。
以上营运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预付营运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招标人代表签认的发票等支持资料,招标人批准后按照付款条件向投标人支付费用。除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应据实结算(如加油发票需加油站开具招标人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其余上述自有车辆营运费用支出按照表4《车辆营运服务费率表》的报价,由投标人开具含6%的增值税发票向招标人结算。
自有车辆保险由招标人自行购买。
2.3.2租赁车辆服务业务
招标人根据业务需求,需投标人提供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不承诺车辆租赁最低需求量。
2.3.2.1车辆租赁
租赁车辆费率表包含以下车型,招标人不承诺以下车型均会租赁:别克GL8 (7座)、丰田普拉多2.7L、金龙或宇通(39座/38座)大巴车、福特全顺 2.4L (15座)、丰田考斯特(20座),丰田海狮(13座)、尼桑四驱皮卡、五十铃四驱皮卡及其他品牌同性能四驱皮卡。
每台租赁车辆分别成立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分为日租和月租,租赁期限由双方在车辆交付前确定。租赁期限短于15天的,适用日租费率,其中已含驾驶员服务费。租赁期限大或等于15天时,适用月租费率,其中驾驶员服务费按照投标人所报分项报价表另计;不足一月的部分按月租费率折算。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用于月租的车辆注册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00000公里。
车辆租赁费已包含所有税费及经营管理成本如保险、年检、车辆维修保养、轮胎更换、车辆清洁、租赁车辆驾驶员轮班交通费等。投标人承诺不限制招标人使用里程,不向招标人收取超里程行驶费用。
2.3.2.2 租赁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等需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的标准需同招标人自有车辆保持一致。
2.3.2.3 租赁车辆营运服务
租赁车辆营运服务指投标人对招标人租赁车辆提供的因车辆营运发生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租赁车辆驾驶电话补贴、出差住宿补贴、出差餐饮补贴、入职前体检费等,需投标人提前预付费用的服务。
以上营运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预付营运费用,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招标人代表签认的发票等支持资料,招标人批准后按照付款条件向投标人支付费用。除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应据实结算(如加油发票需加油站开具招标人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其余上述租赁车辆营运费用支出按照车辆营运服务费率表的报价,由投标人开具含6%的增值税发票向招标人结算。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下表。
报价方式为系数报价。以最高投标限价表格所列价格为整体控制系数1,投标人报系数,以投标人所报系数乘以表中单价作为投标价。投标人所报系数≤1.00时,报价有效,投标人所报系数大于1.00时,投标予以否决。所有表格只允许报同一个系数,如报多个不同系数,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1自有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含6%增值税):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到其自身经营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费、加班费、社保涨幅、劳保和各种福利等。
1)成都车队
表1成都车队驾驶员岗位费率表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费用 | 工作日加班费 | 周末加班费 | 节假日加班费 |
驾驶员 | 3 | 4200元/月 | 25元/小时 | 33元/小时 | 50元/小时 |
招标人支付投标人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产生的加班费 |
2)现场生产作业区车队
表2现场车队人员岗位费率表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费率 |
南坝车队队长 | 1 | 620元/天/岗位 |
高桥车队队长 | 1 | 580元/天/岗位 |
维修专员 | 1 | 600元/天/岗位 |
车辆调度员 | 1 | 480元/天/岗位 |
防御性驾驶培训师 | 3 | 600元/天/岗位 |
驾驶员 | 61 | 443元/天/岗位 |
现场车队岗位费为总包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费、加班费、社保涨幅、劳保和各种福利等 |
2.4.2自有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含13%增值税)
招标人提供各车型原厂常规配件单价、工时费单价(详见附录A-5常规配件和工时费率表)。
2.4.3自有车辆管理服务(含6%增值税)
表3自有车辆管理服务费率表
2.4.4车辆营运服务(含6%增值税)
表4车辆营运服务费率表
内容描述 | 成都岗位 | 现场岗位 |
电话费 | 192元/人/月 | 192元/职位/28天 |
出差住宿费 | 192元/人/天 | 192元/人/天 |
出差餐补费 | 85元/人/天 | 85元/人/天 |
车辆清洁费(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非大巴车辆) | 480元/车/月 | 213元/车/28天 |
车辆清洁费(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大巴车) | 无 | 534元/车/28天 |
入职前体检费 | 320元/人/次 | 320元/人/次 |
工作地为南坝的驾驶员倒班费 (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车辆的非本地驾驶员) | 无 | 267元/职位/轮班 |
工作地为高桥的驾驶员倒班费 (仅适用于招标人自有车辆的非本地驾驶员) | 无 | 534元/职位/轮班 |
成都驾驶员交通费 | 534元/人/月 | 无 |
行政驾驶员应急待命费 | 53元/人/天 | 无 |
招标人应及时向其驾驶员提供备用金用于支付驾驶员及车辆产生的营运费用,用于上述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倒班交通费、出差餐饮费、出差住宿费、车辆清洁费、维修费、车辆年检费等。 |
2.4.5租赁车辆服务(含13%增值税)
表5租赁车辆费率表
车辆品牌与型号 | 日租租赁 (含驾驶员服务费) (元/日) | 月租租赁 (不含驾驶员服务费) (元/月) | 注释 |
别克GL8 (7座) | 819 | 9870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福特全顺 2.4 (15座) | 525 | 8505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丰田海狮 2.7L(13座) | 1050 | 18900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尼桑四驱皮卡 | / | 10500 | / |
五十铃或同等性能四驱皮卡 | / | 8500 | / |
丰田普拉多2.7L | 1040 | 15000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金龙或宇通(39座/38座)大巴 | 1575 | 22644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1966 | 日租配2名驾驶员 |
丰田考斯特(20座) | 1470 | 19425 | 日租配1名驾驶员 |
1838 | 日租配2名驾驶员 |
费用说明: 1、租赁分为日租和月租。租赁期限短于15天的,适用日租费率,其中已含驾驶员服务费。租赁期限大或等于15天时,适用月租费率,其中驾驶员服务费按照投标人所报分项报价表另计;不足一月的部分按月租费率折算。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用于月租的车辆注册年限不超过4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00000公里。 2、车辆租赁费应含所有税费及必要的作业及管理成本,如保险、年检、车辆维修保养、轮胎更换、车辆清洁、租赁车辆驾驶员轮班交通费等。投标人承诺不限制招标人使用里程,不向招标人收取超里程行驶费用。 |
说明:根据招标人车辆管理服务年度费用计算,自有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占比约65%,租赁车辆服务占比约6%,自有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占比约7%,自有车辆管理服务占比约2%,车辆营运服务占比约20%(油料费、过路费和停车费据实报销约占比14%;其余费用按照表4.车辆营运服务费率表执行,约占比6%)。
2.6驾驶员食宿交通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招标人管理的食堂、餐厅就餐,其中成都食堂、餐厅就餐的人员应支付与招标人员工相同的自付餐费,在南坝及高桥就餐的人员无需支付餐费。
在南坝及高桥招标人向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住宿及现场间的交通。
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四川省和重庆市管辖范围包括下属各乡镇区域。车辆在生产作业现场主要服务区域大致如下: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及其管辖范围;重庆市开州区、万州区、高桥镇、紫水乡及其管辖范围。
2.6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招标人每12个月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作范围附录A-3承包商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可作为招标人解除合同的依据。
2.7 服务要求: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保留综合评标选择的权利,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允许车辆维修业务、大型客车租赁业务、小于等于三个月以内的所有车型的短期租赁业务可分包。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选择的车辆维修机构须至少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维修资质。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选择的租赁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性质的,需提供该租赁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应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人员资格和要求:
因招标人日常生产作业需要,招标人拟通过本次招标满足119名合格驾驶员和14名管理人员的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19名合格驾驶员名单(C1及以上至少91名、B1及以上至少24名、A1至少4名),14名车辆管理人员名单。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能够分批次提供上述人员资料供招标人审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一批61名合格驾驶员(C1及以上至少47名、B1及以上至少12名、A1至少2名)和7名车辆管理人员;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第二批58名合格驾驶员(C1及以上至少44名、B1及以上至少12名、A1至少2名)和7名车辆管理人员。资料内容包括人员履历、身份证信息、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防御性驾驶培训师证书和有效劳动合同。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做好接受第一批人员面试和资料核查的准备工作。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准备工作,或在核查中被认定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无履约能力,取消中标人资格和合同签署。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应组织第一批驾驶员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周期约为15天的岗前合规培训、防御性驾驶培训、山区道路熟悉培训等岗前培训及道路实操考核;第二批驾驶员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周期约为15天的岗前面试、岗前合规培训、防御性驾驶培训、山区道路熟悉培训等岗前培训及道路实操考核。培训地点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来承担。
*5.财务要求:
5.1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2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6.1-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如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在定标前对其开展承包商健康、环境与安全管理(CHESM)资质认证(认证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四)。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拒绝参加评估或不配合认证工作的中标候选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5月30日8:00:00至 2023 年6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