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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库尔勒归锦诚园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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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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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诚园建设项目 (二期) 项目部组织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诚园建设项目 (二期) 项目部项目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英下乡北京路50号主要工程内容:15# 楼建筑面积5538.63m³,16# 楼建筑面积4766.16m³,20# 楼建筑面积3316.38m³,21# 楼建筑面积4766.16m³,24# 楼建筑面积2781.48m³,25# 楼建筑面积5931.76m³,30# 楼建筑面积8136.62m³,31# 楼建筑面积8082.01m³项目合同总造价为9895.87万元,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合同工期575天2.2招标编号:EGJLGS-WZ-归锦诚园二期-2023-0022.3招标内容: 使用单位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暂定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技术指标 备注 1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诚园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部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50 暂订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英下乡北京路50号 GB/T 14902-2012 2 商品混凝土 C20 m³ 22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m³ 18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17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m³ 900 6 商品混凝土 C40 m³ 11000 7 商品混凝土 C45 m³ 200 合计 33150 招标人要求: 1.定价模式:固定价。 2.税票要求:一票制,提供13%或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方式:每月16日对账结算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方量,并出具正式结算单,结算后30天内支付60%货款,90天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主体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验收方式:乙方混凝土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入模前,经甲方现场主管技术员签认方量,作为乙方供应依据,买方不定时抽查复核。 6.履约担保金:(1)由甲方在第一次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 7.质量保证金: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2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2年期满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因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2.供货时间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下发开盘通知时间为准,卖方应在买方发出供货通知指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GB/T 14902-201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3.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3.7设备要求:生产商至少具备两台180以上机组,混凝土运输车、泵车、翻斗车及相关设备需满足项目实际施工生产需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时间2023年5月27日9时30分至2023年6月2日9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参与(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售标时间2023年5月 28 日9时30分至2023年6月3日9时30分购买下载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EGJLGS-WZ-归锦诚园二期-2023-002库尔勒归锦诚园二期项目标书款,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3年6月2日12:00前发送至2287191634@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EGJLGS-WZ-归锦诚园二期-2023-002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账户:107096890977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塔支路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9时30分至2023年6月8日9时3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视为放弃投标。5.2投标人须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5.3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标,投标人在投标结束前从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EGJLGS-WZ-归锦诚园二期-2023-002库尔勒归锦诚园二期项目商砼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不按此要求备注者财务将按误交款退回),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2287191634@邮箱。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城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部)账号:107096890977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塔支路支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交用户门户和供应商门户上发布。中交用户门户网址: 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城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部)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楚石油石化园区中交二公局项目部联系人:白小坚 联系电话:13835184620电子邮箱: 2287191634@ 招标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诚园建设项目 (二期) 项目部联系人:白小坚 联系电话:13835184620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纪察法务部监督电话:029-89389157,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归锦城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部)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楚石油石化园区中交二公局项目部联系人:白小坚 联系电话:13835184620电子邮箱: 22871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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