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南寺村区域、唐家峪区域矿山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南寺村区域、唐家峪区域矿山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
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审批投资(
2023)37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
来自
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及
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灵寿县南寺村区域、唐家峪区域矿山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
2.1.2建设地点:
灵寿县南寺村、陈庄镇野鸡铺村唐家峪
2.1.3建设规模:一标段监理:对项目区
矿山地质灾害点
进行治
理,
治
理
面积共计
743086.11㎡(约1114.63亩),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二标段
勘查、设计、施工
总承包
:
对项目区
矿山地质灾害点
进行治
理,
治理面积共计
743086.11㎡(约1114.63亩),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残渣清运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1.4质量标准:一标段监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标段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勘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查、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
工期
:一标段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
;二标段
勘查、设计、施工
总承包
:
18个月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二标段
勘查、设计、施工
总承包
:
完成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监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单位甲级资质。
2)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①
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
(
或治理
)
工程
勘查甲级
资质
;
②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③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资格证明。
2
)
未被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开标
现场查询为准);
3
)
拟投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
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岩土
工程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4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
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总共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
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
遗、修改等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
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
数据电子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
23
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九安招标”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
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
登录
“九安
招标
”
jiuanjiaotu
.com进行咨询办理
)
。
5.2“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其他
1.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相关业务不能办理。
2.未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九安招标”
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 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3.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4.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轩林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路东头
地
址:
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
88号盛和广场E-1-1203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刘旭阳
联
系
人:
杜军红
电 话:
0311-825
2
1672
电 话:
0311-8386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