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服务招标项目
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K15-FW0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新疆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疆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服务招标项目
1.2项目概况:按照招标方提供的生产配方和工艺提供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服务,产品质量满足招标方质量要求,按招标方需求分批次交货。
1.3预算金额:899.6万元(不含税)。
1.4项目进展情况:本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5项目单位:新疆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1.6承包方式: R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二、招标范围
1. 服务内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生产配方和工艺提供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服务,产品质量满足招标方质量要求,按招标方需求分批次交货。。
2. 施工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3. 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4. 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项目设置服务的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表1 聚合物悬浮液与有机锆代加工生产控制价表(不含税)
序号 | 代加工产品 | 预计采购数量 (吨) | 单价 控制价 (元/吨) | 控制价组成 | 加工合成条件 | 到货地点 |
材料费(元/吨) | 加工合成费 (元/吨) | 包装费 (元/吨) |
1 | 聚合物悬浮液 | 576 | 12941.39 | 12441.39 | 500 | 0(使用吨桶包装,由中标方回收) | 投料后混合器在常温下搅拌1小时 | 克拉玛依区 |
2 | 有机锆 | 288 | 4499.55 | 3499.55 | 1000 | 0(使用200L塑料桶包装,由中标方回收) | 投料后反应釜在60℃下搅拌4小时 | 克拉玛依区 |
备注1:控制价组成中的材料费是指代加工产品依据招标方2023年化工材料市场调研价格与新疆油田公司化工材料指导价中的最低化工材料价格(不含税、含到克拉玛依运费),按配方各化工材料用量计算得出;中标方严格按配方要求将所需各化工材料采购齐全;以中标方所报单价为合同单价,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备注2:代加工产品需运送至井场的,由中标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执行新油财资[2000]26号文件,如油田公司执行新的结算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则本合同执行最新的结算标准。
5、标段(标包)划分:R否 £是 标段划分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投标人资产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3.1设备要求:生产代加工产品的反应釜总容积不小于10m³。
3.2 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持有效HSE证;
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安全资格证。
3.3 其他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要求:
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5日20时00 分至2023年5月31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提交/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0 时00 分,
6.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地 址:克拉玛依胜利路87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业务主管部门:史玉 ;联系方式:0990-6884934;
项目负责人:翟怀建;联系方式:0990-688989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盛乾坤 电 话:0990-626521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8.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