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2023-2024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2023-2024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选商公告
1.选商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2023-2024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选商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进行公开选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选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选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不涉及采购金额,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在集中资格选商基础上,进行商品采购价格谈判,合理确定供货商,由湖南销售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实施中央仓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一个申请人可多标段报名。受采购权限影响,集采商品不在选商范围内。本次选商仅涉及供应商资格选商入围,选商入围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入围供应商纳入湖南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
2.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
2.2交货地点:湖南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仓库)。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
2.4.1第一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包装饮料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2第二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饼干/糕点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3第三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个人护理用品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4第四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家庭食品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5第五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酒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6第六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零食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7第七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奶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8第八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面包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9第九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汽车用品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0第十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清洁用品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1第十一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日用品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2第十二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速食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3第十三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糖果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4第十四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办公/图书/音像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5第十五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通讯/数码/电脑类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6第十六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公司所属665座加油站便利店药品/计生/保健商品,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4.17第十七标段:有能力完成一件代发的线上商品供应商。
注:以上1-17标段申请准入的商品不得在《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集采商品明细表》(详见公告附表1)及附表2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1.2第1-16标段:
申请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某一标段中,每个品牌仅接受一个代理商参与准入选商(生产商未参与该标段准入选商的情况下),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授权。
某一标段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准入选商的,只接受生产商。
某标段生产商未参与准入选商的情况下,如该标段出现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参与选商的,优先接受提供了生产商针对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公司在湖南省境内所属加油(气)站便利店供货特通渠道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均无上述唯一授权的,优先授权级别高的代理(厂家直接授权优于一级经销商转授权)。
本次选商允许供应商(代理商)在某一标段申报代理多个品牌。经评审若其中部分品牌按照前文①、②规则(或其他原因)未被接受,剩余品牌仍可继续参评。(例如:某代理商在标段1申报了A品牌、B品牌参与选商,若A品牌未被接受,B品牌仍可继续参评)
3.1.3第17标段:
线上供应商需品牌方授权其可在线上各平台销售(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线上平台销售授权书)。供应商需承诺可协助采购方获取品牌方对采购方线上销售授权,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承诺书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以上1-17标段品牌或厂家授权书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2月31日。
3.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3.3.1第1-16标段:申请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至少与1家连锁超市/便利店年度合作证明或业绩合同,(注①连锁超市/便利店或大型超市如:7-11、沃尔玛、永辉、华润万家、全家、中百罗森、新佳宜、美宜佳、华联、昆仑好客(中石油)、易捷(中石化)、中海油等类似超市或便利店;(提供非举例名单内的连锁超市/便利店供货业绩的供应商,需额外提供该连锁超市/便利店的相关介绍,及官网网址。)②销售合同关键页及相对合同累计金额不少50万元/年的供货发票)。业绩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合格制 。
5.选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选商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8日16:00前:(1)按本选商公告5.2规定的选商文件售价,按5.3要求支付文件费用。支付文件费用前,请先确认你公司已注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且本项目公告仍处在可报名状态。
(2)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5.2选商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选商文件方式:
①登录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②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 href="mailto:2.3%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87%87%E5%8F%96%E7%BA%BF%E4%B8%8A%E5%8F%91%E5%94%AE%E7%9A%84%E6%96%B9%E5%BC%8F%E3%80%82%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5%9C%A82.1%E8%A7%84%E5%AE%9A%E7%9A%84%E6%97%B6%E9%97%B4%E5%86%85%E5%AE%8C%E6%88%902.1%E8%A7%84%E5%AE%9A%E7%9A%842%E9%A1%B9%E5%B7%A5%E4%BD%9C%EF%BC%88%E5%9C%A8%E7%BA%BF%E6%8A%A5%E5%90%8D%E5%92%8C%E8%87%AA%E5%8A%A9%E8%B4%AD%E4%B9%B0%E6%96%87%E4%BB%B6%EF%BC%89%E5%90%8E%EF%BC%8C%E5%B0%86">5.4本次项目采取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选商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选商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供应商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5.5潜在选商申请人在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选商申请人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文件费用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6请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选商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选商文件不符之处,以选商文件为准。
6.选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选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9时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选商申请文件。
6.2逾期上传的选商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选商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供应商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供应商对选商文件有疑问请联系选商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5潜在申请人应在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供应商在选商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lass="firstRow">
采 购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