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
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位于隆兴路,西起城东街,东至临济街;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给水工程
625m 、 中水工程 625m、雨水工程
1250m、污水工程625m、供热工程1250m、燃气工程625m 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设计,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①初步设计(配合初设评审及修改)及设计概算②本工程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出具施工图③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④完成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设计等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
a.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b.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c.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1】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3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3.1.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设计大纲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设计大纲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文件)。使用CA登录( 电话:0311-80727887。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25 09:00
至
2023-05-3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6-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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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正定新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05号军蔷苑一号楼底商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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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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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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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邵主任
| 联系人:
|
武烨冉
|
电话:
|
0311-88789575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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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07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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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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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8789575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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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07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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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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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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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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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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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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