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五路(城东街
-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五路(城东街
-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
正行审投资批复
[2023]31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
名称:
京五路(城东街
-崇因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
2
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给水工程
887m(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0.3Mpa)、中水工程860m(管径为DN315,设计压力0.3Mpa)、雨水工程1820m(雨水方沟(B×H=3.6×2.66)850m,混凝土模块砌体;DN1200雨水管830m,DN800雨水管140m,环刚度SN8)、污水工程1774m(管径为DN800,环刚度SN8)、供热工程1774m(管径为D630,压力等级GB2级)、燃气工程920m(管径为De400,SDR11,设计压力0.4MPa,压力等级为中压A级)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2.3
建设地点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定县京五路,西起城东街,东至崇因路。
2.4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
设计
,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2.5招标范围:①初步设计(配合初设评审及修改)及设计概算②本工程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出具施工图③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④完成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设计等的全部内容
。
2.6本次
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甲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
投
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25日上午00:00 时至2023年05月31日 23:59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
不
休
息
,
投
标
单
位
网
上
自
行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
登
录
石
家
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14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特别: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登录
(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 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
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 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联系人:
邵红星
联系电话:
0311-8878957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
九
楼
联系人:
董雷濛
联系电话:
0311-83807366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
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 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 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 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 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
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
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
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