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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详细内容:
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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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TLXYJD—K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投【202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于潼悦线潼阳与颜集交界处,向南至扎颜线,跨虞姬沟。全长5.2Km,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6.5Km,设计速度为40Km/h。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排水、管线、景观绿化、交安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224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a.设计工作:沭阳县潼陇线(颜集段)维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作;

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c.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40日历天,具体如下: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项目设计效果图通过评审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通过评审后15日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并提交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d.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e.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现场配合人数不少于1人。

f.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0.0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1项3.6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总长、 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江苏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 完成过1项3.6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总长、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6 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月-4月或3月-5月)。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9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路41号 地址:沭阳县尚书苑小区42#商铺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潘卫宏 联系人:高红静

电话:13951525150 电话:15850959933

9.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中与该条款相矛盾的以此为准。

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9.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9时30分。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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