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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详细内容:
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E32000000510160340010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铁路有限公司现拟开展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的不可避让论证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单位承担相应专题报告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不可避让论证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按照新建铁路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的路线方案图和用地红线图,套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以及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结果,项目以隧道形式下穿1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南京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1处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浦口区桥北滨江湿地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和1处省级重要湿地(长江省级重要湿地)。

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上述4处生态敏感区不可避让论证工作,并取得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签批意见或复函意见。

(2)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分1个标段,即SYM-BKBR标段。

(3)工作内容及周期: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2)论证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省级森林公园及省级重要湿地的不可避让性,3)分析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省级森林公园及省级重要湿地的环境影响,4)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5)编制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会,6)协助委托人准备上报材料,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最终取得省政府签批意见,不可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专题最终取得市政府签批意见,不可避让省级森林公园和省级重要湿地专题最终取得省林业局复函意见。

工作周期:计划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专题论证,并取得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签批意见或复函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不可避让专题论证(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重要湿地等相关专题)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项目类型为准,下同)。

3.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应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5其他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内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5月24日至2023 年5月3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14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14日 10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创业中心

联 系 人:傅刚

电 话:13584030436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楼505室

电 话:025-86618683、19901497853(韩工QQ:1499057502)

传 真:025-86618673

联 系 人:韩忠侠、路漫漫

8.其他说明

8.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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