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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详细内容:
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



E3200000051015918001001

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

GDNL2023-NL1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 关于“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3]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高邮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邮交建许字[2023]0000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邮市甘垛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北四路),具体如下:

(1)北四路:道路全长为2.445km,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改造后路基宽7.5m,路面宽6m。新建段路面结构采用5.5cmAC-13C沥青面层+下封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4.5%)基层+20cm10%石灰土底基层,单侧扩宽路面结构采用5.5cmAC-13C沥青面层+粘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4.5%)基层+20cm10%石灰土底基层,双侧拓宽路面结构采用5.5cmAC-13C沥青面层+粘层+16cm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沿线有26道接长圆管涵。

以上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GDNL2023-NL1标。

2.2 招标内容为上述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工程及绿化的缺陷维护。

2.3 计划总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150日历天;

2.4 总投资约755万元;

2.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业绩和财务要求为:

(1)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500万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 5中显示的完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为准,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资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人员要求:

3.2.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无在岗项目。

3.2.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无在岗项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公路与桥涵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3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8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 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邮市甘垛镇

邮政编码: 2256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852554566

招标代理:万世先行数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号恒生综合楼406室

邮 编:2256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352741610

E-mail:jsxxzbdl@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27292090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6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7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四室(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8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3日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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