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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阳市通航航道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2023LY-CBFPZ-SG1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023年溧阳市通航航道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2023LY-CBFPZ-SG1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23
详细内容:
2023年溧阳市通航航道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2023LY-CBFPZ-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3200000051016010001001

2023年溧阳市通航航道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2023LY-CBFPZ-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溧阳市通航航道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溧阳市交通运输局以 溧交程发[20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溧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溧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专项整治工程内容为溧阳市3 条内河通航航道(上黄河、常溧河、中河)新建10座跨河桥梁的桥墩防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预算价778.803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662.1379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3LY-CBFPZ-SG1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航道范围内增设10座桥梁的桥墩防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92日历天,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资质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桥梁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2人员要求:

资质要求:

a.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b.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c.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a.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c.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3其他要求

a.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溧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濑江路66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

邮政编码:213200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人:葛云健

联系人: 孔维

电话:0519-87387006

电话:0519-81182336-804/805

E-mail:czcrzx@

8、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

8.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和《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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