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037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凭祥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凭祥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
二、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037001001
三、招标人名称:凭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工;0771-8522013
地址:凭祥市北大路61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戚可馨;0771-2632599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1层1102室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3日
六、更改通知2023年5月22日
七、更改通知内容如下:
|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1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如投标人以分包的形式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要求中小微企业获得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质等级或者承揽要求,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
查询公告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特此通知。
招标人:凭祥市人民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5月22日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凭祥市人民医院
地址:凭祥市北大路61号
联系方式:廖工;0771-852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方式:戚可馨;0771-263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可馨
电 话: 0771-263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