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文化创意提升服务跨品牌合作公告
南航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现就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文化创意提升服务跨品牌合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模式
(一)品牌资源互换
1.合作商提供资源:为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提供与南航品牌相契合的文化艺术品陈设布置与销售、配套艺术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艺术衍生品、文创、非遗、陶瓷、雕塑等(见附件),产品质量需符合相应文化创意产品相关行业认证,并提供合作期间的文化创意产品介绍、员工技能培训并配合南航深圳地休息室开展各类节庆主题活动等服务。
2.南航提供资源:在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为合作商提供现场实物展示、电子页面展示、旅客体验,开展合作商品牌形象宣传和推广等,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1)合作商可以带LOGO及二维码入场,以不超出在市面销售所带LOGO及二维码的形象为限;
(2)合作商在休息室可通过宣传手册或可视化设备进行品牌展示;
(3)择优选择高价值品牌合作商进行公司年庆、旅客会员日、节日活动等冠名推广、品牌推荐;
(4)将合作商产品和品牌向南航地服系统其他分子公司休息室推荐;
(5)其他双方达成一致的品牌推广方式。
(二)产品采购
合作商可视具体需求情况,向南航深圳地服采购地面出行定制服务,可赠送其客户使用,具体采购项目、金额及价格以合作谈判为准。
(三)销售合作
(1)合作方式:在休息室通过“线下展示+线上引流”的方式向旅客直接或引导销售合作商的产品,合作商向南航深圳地服支付适当品牌进驻费用(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2)销售途径:合作商可为休息室开通小程序商城指定账户及分销二维码,由合作商按订单信息发货(销售途径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四)合作期限
两年
(五)合作区域
南航深圳明珠贵宾V2、V3休息室
二、项目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航招标网发布跨品牌合作公告。
(二)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开展竞争性合作谈判(多家品牌合作商)或单一来源合作谈判(一家品牌合作商)。
(三)结果报批
(四)结果公示,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五)签订协议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一)合作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合作商拟合作的物资和服务,应契合南航品牌文化与市场定位,在行业知名或有较大潜力。【提供说明加盖公章。说明中需包含同类的、成功的合作案例,附合同、视频链接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2020年至今,合作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四)2020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五)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合作商资格要求及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4),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截至2023年5月28日23:0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777873
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扫描,发送至szbiz@邮箱。逾期送达者,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南航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需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说明
本品牌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南航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艺术空间服务合作简介及需求清单
2.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简介
3.合作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
4.合作商申请报名表
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