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箱包类产品跨品牌合作公告
南航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现就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箱包类产品开展跨品牌合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牌资源互换
1.合作商提供资源:在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特定区域进行品牌箱包类产品展示/销售;向南航支付品牌进驻费用、代销产品提成。
2.南航提供资源:在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为合作商提供现场实物展示和旅客体验,开展合作方品牌形象宣传和推广,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1)合作商可以带LOGO及二维码入场,以不超出在市面销售所带LOGO及二维码的形象为限;
(2)合作商可在休息室通过宣传手册或可视化设备进行品牌展示;
(3)择优选择高价值品牌合作商进行公司年庆、旅客会员日、节日活动等冠名推广、品牌推荐;
(4)将合作商产品和品牌向南航地服系统其他分子公司休息室推荐;
(5)其他双方达成一致的品牌推广方式。
(二)产品采购
合作商可视具体需求情况,向南航深圳地服采购地面出行定制服务,可赠送其客户使用,具体采购项目、金额及价格以合作谈判为准。
(三)销售合作
1.合作方式:南航在休息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旅客直接或引导销售合作商的产品,并视资源互换的价值,向合作商收取品牌进驻费用及代销提成,具体以谈判为准。
2.销售途径:可引导旅客在合作商小程序购买。合作商为地服部开通小程序商城指定账户及分销二维码,旅客须扫该码进入小程序商城,其购买数据关联地服部销售账户,由合作商按订单信息发货,销售途径具体以谈判为准。
(四)合作期限
两年
(五)合作区域
南航深圳明珠贵宾V2、V3休息室
二、项目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二)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开展竞争性合作谈判(多家品牌合作商)或单一来源合作谈判(一家品牌合作商)。
(三)结果报批。
(四)结果公示,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五)签订协议。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一)合作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合作商拟合作的产品简介,产品应契合南航品牌文化与市场定位,在行业知名或有较大潜力。【加盖公章】
(三)2020年至今,合作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四)2020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五)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合作商资格要求及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4),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截至2023年5月28日23:0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777873
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扫描,发送至szbiz@邮箱。逾期送达者,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南航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需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说明
本品牌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南航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箱包服务合作简介及需求清单
2.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简介
3.合作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
4.合作商申请报名表
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