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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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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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68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75,000.00元 |
最高限价:8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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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偃师政采磋商(2023)0090号 | 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 | 875000 | 875000 | 是
| 8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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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智能化水平的通知》,需将我偃师区建国以来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档案电子化,含各镇办、区档案局和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信息约25万份。 5.2包(标段)划分:1个包; 5.3资金财政资金; 5.4总价最高限价:875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3.5元/份 5.5服务周期:100日历天;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5.4项。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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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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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响应(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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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民政局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3027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 联系人:石先生(八部)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