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2021年易水湖乡村振兴示范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8142001B01,
【易县2021年易水湖乡村振兴示范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2021年易水湖乡村振兴示范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易县2021年易水湖乡村振兴示范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易县大龙华乡(孟津岭、小龙华、大龙华、东三里铺村)、安格庄乡(安格庄、田岗、金坡、南头、下铺、赵岗、上铺、三尖岭)、牛岗乡(台底、柳树片、骆驼峪)、西陵镇(龙泉庄)。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涉及易县大龙华乡、安格庄乡、牛岗乡、西陵镇 4 个乡镇 16 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建筑风貌改造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具体内容为:1、(安格庄三角地绿化工程、水镇入口环境整治、太行水镇停车场对面三角地环境整治、村庄亮化工程)2、田岗(田岗南入口、村庄道路硬化工程、环境亮化、环境整治、村庄环卫系统、村容村貌整治、农业产业灌溉工程、路标)3、金坡(小公园整治、宅院外环境整治)4、南头(道路硬化、戏台三角地高台拓宽、包墙)5、下铺(道路硬化、石头墙修复、立面整治、水泥抹墙、栅栏)6、赵岗(石头墙修复、立面整治、环境整治、种植箱、栏杆)7、上铺(道路硬化、立面整治、水泥抹墙、石头墙修复、栅栏、护坡、回填土方、植物、地被、路标)8、三尖岭(市集、仿石材 PC 铺装、透水砖铺装、植草砖铺装、乔木、地被、反光柱整治、桥体整治、坐凳、石头墙修复、道路硬化、行道树、石头墙勾缝)9、台底(联外道路环境整治与亮化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环境整治、产业观景平台)10、柳树片(柏油路面硬化、道路硬化、地被、石头墙修复、护坡风貌整治)11、骆驼峪(拦水坝、立面整治、石头挡墙、平整土地、环境整治)12、孟津岭(新装路灯)13、小龙华(维修路灯、新装路灯、道路硬化、女儿墙统一、窗框统一、立面整治、村委广场环境整治)14、大龙华(维修路灯、新装路灯、环境整治、女儿墙统一、窗框统一、立面整治)15、东三里铺村(维修路灯、新装路灯、道路硬化、女儿墙统一、窗框统一、立面整治)16、龙泉庄(道路硬化、立面整治、石头墙修复、环境整治、地被、门垛两侧砖墙)
2.1.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核;施工工期:2022 年07月底前竣工。
2.1.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为施工企业员工并在本企业注册执业。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5 09:00至2021-11-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易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易县荆轲大道紫竹苑中式商铺A区004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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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董建华
| 联系人: | 焦灿 |
| 电话: |
0312-8887065
| 电话: | 0312-303088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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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87364187@qq.com
| 电子邮件: | hbhcgc201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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