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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陵江大道、八宝路等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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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陵江大道、八宝路等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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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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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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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江大道、八宝路等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CGSF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陵江大道、八宝路等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各潜在响应单位:
1.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为充分保障潜在响应单位的权益,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正:
(1)原内容:
“注:
1、本项目需配备:一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60名、二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30名。以上人员配备均不含项目管理人员、清扫车、洒水车等车辆的驾驶员(除保洁人员外其他人员自行考虑配备)。
2、当前铜陵市区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50元,低于上述标准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省政府令第272号《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故社会保险费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缴纳费用的总和计费。
当前铜陵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017.01元,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养老16%,医疗6.5%,失业0.5%,生育0.5%,另加大病5元;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为:养老8%,医疗2%,失业0.5%,另加大病10元。
即社会保险费下限为每人每月1040.78元(计算公式为3017.01×34%+15),低于上述标准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给所有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退休人员等理由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投标无效。)
4、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符合铜陵市环卫工人享受的福利待遇、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11天法定节假日工资1760元/年/人,福利费1800元/年/人,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人员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不得低于250元,节假日人员人数要求不得低于日常工作人数。 (此费用为最低标准,如报价部分低于此标准,作废标处理)。
5、税金比例不得低于实际缴纳比例,也不得以相关税费减免等理由降低报价,否则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现修正为:
注:
1、本项目需配备:一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50名、二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10名。以上人员配备均不含项目管理人员、清扫车、洒水车等车辆的驾驶员(除保洁人员外其他人员自行考虑配备)。
2、当前铜陵市区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50元、意外保险不低于250元/人.年,低于上述标准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省政府令第272号《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故社会保险费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缴纳费用的总和计费。
当前铜陵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017.01元,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养老16%,医疗6.5%,失业0.5%,生育0.5%,另加大病5元;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为:养老8%,医疗2%,失业0.5%,另加大病10元。
即社会保险费下限为每人每月1040.78元(计算公式为3017.01×34%+15),投标时低于上述用人单位应承担部分标准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给所有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退休人员等理由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投标无效。)
4、税金比例不得低于实际缴纳比例(税率提供开标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凭证材料)。
(2)原内容:“各标区配置保洁人员:一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60名、二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30名。以上人员配备均不含项目管理人员、清扫车、洒水车等车辆的驾驶员(除保洁人员外其他人员自行考虑配备)。”
现修正为:“各标区配置保洁人员:一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50名、二标段保洁人员暂不少于110名。以上人员配备均不含项目管理人员、清扫车、洒水车等车辆的驾驶员(除保洁人员外其他人员自行考虑配备)。”
(3)删除采购需求部分:“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符合铜陵市环卫工人享受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每人月工资不低于1550元,社会保险1040.78元/月/人,11天法定节假日工资1760元/年/人,福利费1800元/年/人,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人员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不得低于250元,节假日人员人数要求不得低于日常工作人数。”
(4)原内容:
作业车辆(每个标段)
序号
作业车辆
数量
用途
备注
1
多功能洒水车(含冲洗、洒水功能)
(总质量≥15 吨)
2辆
道路冲洗或洒水作业≥2次/天
自有、租赁均可。(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且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或提供购置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前述车辆须按要求在中标后签订服务合同前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或者更换中标单位。
2
道路洗扫车
(总质量≥15 吨)
2辆
道路洗扫作业≥2次/天
现修正为:
作业车辆(每个标段)
序号
作业车辆
数量
用途
备注
1
多功能洒水车(含冲洗、洒水功能)
(总质量≥15 吨)
2辆
道路冲洗或洒水作业≥2次/天
自有、租赁均可。(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且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前述车辆须按要求在中标后签订服务合同前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或者更换中标单位。
2
道路洗扫车
(总质量≥15 吨)
2辆
道路洗扫作业≥2次/天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铜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29号
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13685624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天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联系人:裴工
联系方式:13965225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电 话:1396522547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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