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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第六批评审项目服务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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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第六批评审项目服务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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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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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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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第六批评审项目服务费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G2021-489
项目名称:宁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1年第六批评审项目服务费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审核、清单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
(5)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作为投标人代表仅需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方式:现场获取,过期不候。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资金:送审额17000万元(最终以实际评审项目金额为准)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宁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金先生 0453-769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187-0461-5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0461-595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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