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
中国石油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XBFY-FW-02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
2、项目背景概况:根据《关于集团公司节能节水项目外协服务的请示》文件要求,拟对 “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融合”研究项目的“节能监测、节能技措项目、节能最佳实践”三个研究内容和系统功能的研发及“能效统计、能效对标”的功能完善进行技术服务招标。本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融合技术支持研究课题拨付经费,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
项目基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梦想云平台、微服务技术架构持续开展能效统计、能效对标的功能提升完善。结合各油气田企业节能监测、节能技措项目和节能最佳实践实际业务管理,集成整合现有节能监测管理系统、规范节能技措项目管理流程、充实节能最佳实践库,构建油气田企业统一的节能监测管理、节能技措项目管理和节能最佳实践系统应用服务功能组件。
本次技术服务涉及‘油气田企业能效信息融合项目’包括16家油气田企业、3个集团直属节能监测中心和11个地区公司内部节能监测机构(监测站)的系统功能统一建设实施,实施范围如下表所示:
企业类型 | 实 施 单 位 | 单位数 |
油气田企业 | 大庆油田、辽河油田、长庆油田、塔里木油田、新疆油田、西南油气田、吉林油田、大港油田、青海油田、华北油田、吐哈油田、冀东油田、玉门油田、浙江油田、南方勘探开发、煤层气 | 16家 |
集团直属节能监测中心 | 节能技术监测评价中心(隶属大庆油田技术监测中心) 东北油田节能监测中心(隶属辽河油田安全环保技术监督中心) 西北油田节能监测中心(隶属新疆油田实验监测研究院) | 3家 |
企业内部节能监测机构 | 长庆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环境与节能监测评价中心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川西北环境节能监测中心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重庆环境节能监测中心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环境节能监测技术研究所 吉林石油集团吉松质量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监测站 大港油田分公司检测监督评价中心节能监测站 青海油田分公司钻采工艺研究院节能监测中心 华北油田分公司技术监督检验处节能监测站 吐哈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节能监测站 冀东油田分公司开发技术公司节能监测站 玉门油田分公司钻采工程研究院节能监测站 | 11家 |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内容主要涉及油气田企业统一节能监测系统、节能技措项目和节能最佳实践的系统应用功能组件研发。主要包括研发各阶段工作:需求分析、详细方案设计、系统开发与测试、数据迁移、用户培训、系统上线和项目验收。
4、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14号。特别项目需要到最终用户单位现场进行技术支持,范围限定为国内,一般具体项目有固定服务地址。
5、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招标方要求的指定工作地点进行项目实施,并与招标方协商各项工作内容的细节(投标方需要对本次技术服务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包括每一步骤的起始时间,完成时间等,详细描述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成果、检验方式、人员分配等)。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中石油相关要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7、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承担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4)人力资源保障能力要求:具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保障体系,能够在8小时内响应并满足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所需应急人力资源技术服务需求。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派驻现场的、独占的技术服务。(提供承诺书)。
(5)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记录;已完成服务的项目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良好的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告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用情况截图。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在现场进行复审)。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近三年来(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不接受未领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④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领取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2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3)、(4)、(5)、(6)、(7)条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26505642@qq.com进行报名,请在邮件正文中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通过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文件暂定以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务必于2021年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壹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或银行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石油科技宾馆4楼会议室。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项目暂定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开标,不进行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远程会议,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
账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号:314821005054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535号
联系人:余洋、何晓梅
邮编:730020
电话:13521731497、1352148664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系人:薛鹏飞、王伟
邮编:730070
电话:18153965725、15002687574
电子邮件:626505642@qq.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