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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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市政设施工程安装第一标段已经由昌市发改地字[2018]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市政设施工程安装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2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安装雨水篦子;对主次干道雨水篦子清理;道路两侧安装木质靠椅、石球、石柱、挡车杆;路面铺设;综合井盖安装;飞马雕塑喷漆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CJS2021060483900101001
昌吉市城市管理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市政设施工程安装第一标段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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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在本单位注册。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围标串标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05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3: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邮编:
邮编:
831100
联系人:
徐平
联系人:
张继月
电话:
0994-6528199
电话:
0994-2323082
传真:
传真:
0994-23230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493751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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