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重复改造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重复改造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1-XJT11-FW125-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来自生酸、自生土酸酸液体系和改性黄原胶非交联压裂液在塔里木油田、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克拉玛依油田得到了广泛应用。自生酸、自生土酸酸液体系比常规酸液具有反应速度慢、能达到裂缝顶端进行刻蚀,增加缝端部的导流能力,可提高对储层的改造程度,达到深、长、远的刻蚀效果;改性黄原胶非交联压裂液具有摩阻低、滤失少、对储层伤害小、配液方便等特点。预计年施工3-5口井。
2.2 招标范围:
1、提供合格的酸液材料(自生酸A剂和自生酸B剂);
2、提供改性黄原胶非交联压裂液体系中所有的单剂产品;
3、提供现场技术服务,配合完成方案设计;
4、提供成熟配套全密封不锈钢低压管汇集成、自生酸及自生土酸酸液罐车、罐车与低压管汇之间钢丝软管、罐车与低压管汇运输及清洗;
5、提供自生酸及自生土酸酸液并用酸罐车送至井场。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博大油气开发部所属区域所辖井(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改性黄原胶非交联压裂液和自生酸、自生土酸酸液体系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产品质量认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改性黄原胶非交联压裂液或自生酸或自生土酸现场技术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2)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所对应的合同关键页(有效页包括合同及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页)扫描件;(3)对应施工井号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8-2021)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正在调查或处理的。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6月05日08:00至2021年06月1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09时5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2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电 话: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