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HY2021FW030011(招标文件编号:LNHY2021FW030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沈阳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 2021年度沈阳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沈阳市 | (1)开展全市各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评价,对全市各主要河流逐月水质进行空间落图评价,并进行污染源溯源分析; (2)开展沈阳市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实施成效评价,对规划内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完成情况、运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项目环境绩效进行评估; (3)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对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标分析,梳理、识别未达成目标成因,为水环境质量达标对策磋商规划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4)完成《沈阳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采购标的需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要求; 3.供应商应完成《沈阳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技术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4.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1年11月1日,服务地点为沈阳; 5.验收时间:2021年11月,供应商应按照甲方需求完成项目工作内容; 6.供应商项目完成后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无。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1日 | 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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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武、刘长全、吕淑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4-24863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刘工18640345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864034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