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液压油、盾构油脂、泡沫剂采购谈判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液压油、盾构油脂、泡沫剂采购谈判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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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样式 table.table-separate th{ font-weight:bold; border-top:1px solid #F3EDE9 !important; table.table-separate td{ padding: 13px 0; font-weight:100; .table-separate td.tit{ background-color: #f4f9fe; font-weight:normal; padding:22px 0; width:15%; .table-separate td.cont{ text-align: left; padding:16px 22px; width:85%; height:175%; .table-separate.no-border th{ border:none; text-align: left; .table-separate.no-border td{ text-align: left; border:none; table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break-all; font-size: 10px; td { word-break:break-all; word-wrap : break-word;border: 1px solid #000000; @page { size:210mm 297mm;//纸张大小A4 margin: 0.25in; -fs-flow-bottom: "footer"; -fs-flow-left: "left"; -fs-flow-right: "right"; padding: 1em; #footer { font-size: 90%; font-style: italic;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left: 0; -fs-move-to-flow: "footer"; #pagenumber:before { content: counter(page); #pagecount:before {content: counter(pages);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采购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建设单位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谈判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对参建的西安地铁八号线项目所需的盾构油脂、泡沫剂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中铁采购〔2020〕424号)
2.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评审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32号)
2.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务监督管理规定》 (中国中铁采购〔2020〕434号)
2.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三局物资〔2019〕581号)
3.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西安地铁8号线3标13工区包含3站4工区,起讫里程为Y(Z)CK32 098.975~Y(Z)CK38 167.387,线路全长约6.068km。分别是范家村车站、红庙坡站、大白杨站、明光路站~范家村站区间、范家村站~红庙坡站、红庙坡~大白杨站区间、大白杨站~小白杨站区间,其中盾构区间长度7951.62米,暗挖隧道长度2657米,区间风井1座,风井兼联络通道1座,施工竖井2座,施工竖井兼联络通道2座,联络通道5座,工程造价约14.5亿元。计划工期50个月。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
3.2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盾构油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1.2.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生产力在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5.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1.5.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8、2019、2020)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1.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谈判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谈判。谈判人如是代理商,在谈判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3谈判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5.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谈判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谈判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2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5.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谈判的)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
5.6谈判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5月23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帐号:61050171780000000612,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响应供应商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395298240@qq.com邮箱,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通知响应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3 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6.4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初次报价开启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初次报价开启后自动解锁。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初次报价开启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初次报价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中铁三局集团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8.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与谈判网(www.{wz_now)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九月华城A区
联系人:赵越丁聪聪
手机:1863545564717550569088
邮箱:395298240@qq.com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
二○二一年六月
公告附表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运至地点
| 收货单位
| 标书费
| 谈判保证金
| DGYZ-01
| 主驱动密封油脂
| HBW
| KG
| 57040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
| 中铁三局集团西安地铁8号线
| 1000元
| 10000元
| 主驱动润滑油脂
| EP1/EP2
| KG
| 40680
| DGYZ-02
| 盾尾密封油脂
| 泵送/手涂
| KG
| 216000
| 泡沫剂
| 普通型
| KG
| 169000
| DGYZ-03
| 盾尾密封油脂
| 泵送/手涂
| KG
| 216000
| 泡沫剂
| 普通型
| KG
| 169000
| DGYZ-04
| 液压油
| 68#
| L
| 27170
| 齿轮油
| 220#
| L
| 1463
| 齿轮油
| 320#
| L
| 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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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由于施工过程存在可变更性,此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以发货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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