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陆家嘴小区二期供配电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镇陆家嘴小区二期供配电EPC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新潆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江镇陆家嘴小区二期供配电EPC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总投资3008万元,本项目含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 约3008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67个日历天内完工(设计图审、深化工期: 7日历天;施工工期:60 日历天),中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 陆套,CAD电子图壹套。(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应提供陆套经供电部门审查通过的图纸。)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和标准。
②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公司验收。
2.2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供配电工程的相关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A、设计范围: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搜集、包括整个实施范围内所有供配电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参与分项分部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移交);
B、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包括实施范围内供配电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保管等;包括临时用电工程、外线接入工程、变电所内配变、配电装置电气配置;配电房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室外分接箱、电表箱;配电室至各单体电缆、电表箱;计量表箱;集抄表;配电房建设;室外管道敷设及混凝土井等项目的采购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工程设计资质须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2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3 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与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都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7 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8.1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2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执行。
3.8.3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8.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9.1 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组成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9.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联合体组成单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9.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6月2日至2021 年7月5日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7月5日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新潆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 系 人:钱女士
电 话:18051601311 电 话:18118638930
2021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