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及监理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夏悦世界1座11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5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GL-2021-005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及监理
3、预算金额:7,5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施工,
1 项,
预算金额:7,37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第2包: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监理,
1 项,
预算金额:18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01 08:00:00
至 2021-12-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施工标项: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公示平台”上查询的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项: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公示平台”上查询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9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夏悦世界1座1107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施工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污染治理项目监理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5 09: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D52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47619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
电 话:1528944126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华夏悦世界7号楼1座1107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