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时间应在公告时间之后);3.8、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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