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健康管理中心搬新院区中医治未病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05-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6-01 08:00:00至2021-06-03 17:30:00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68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石正东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68751863 |
采购单位 |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腾冲市固东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5851577 |
代理机构名称 | 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68751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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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健康管理中心搬新院区中医治未病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sggzyjy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07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LCZFCG2021-007
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健康管理中心搬新院区中医治未病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68
最高限价(万元):68
采购需求:中医治未病数字化系统1套;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10%(小型、微型企业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报价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报报价单位须具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公司财务报表;
3.3报价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报价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报价单位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5报价单位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报价,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中国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是二级授权,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
3.6报价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询价公告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为“”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6-01 08:00至2021-06-03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sggzyjyw.com)
方式:登录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07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06-07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7.1.1本次采购的保证金为7000.00元。
7.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报价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采购项目标段进行采购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报价。
7.1.3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
7.1.4成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7.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单位将放弃追索采购保证金的权利:
7.2.1报价报价单位在提交询价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回函文件的;
7.2.2报价报价单位在询价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2.4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报价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腾冲市固东镇
联系方式:0875-585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系方式:13368751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正东
电 话:1336875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