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5-31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 月08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XHY20210504NT

项目名称: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43,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43,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GZGXHY20210504NT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1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监测仪表及配件项目

1

人民币343,000.00 元

4、其他:详见谈判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件证明材料);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 月03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 月08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06 月08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谈判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内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联系方式:0762-3607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J室

联系方式:0762-3618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62-361836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第一分公司

:2021年05月31日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福建福州地铁号线北段车站通风空调系统清洗与空气质量治理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沽源监狱狱政设施建设项目武警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肇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金花茶林下种植基地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省台安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察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永登县中川镇人民政府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云浮市人民医院公共租赁住房楼医梯设备项目重招项目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交通护栏及附属设备项目公开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铜仁学院图书馆标示标牌制作、文化建设采购及安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BPM平台维护项目(重招)招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青海省化隆县雄先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