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德清县公安局“智慧法制”一体化办案系统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050592609814
项目联系人:严建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临[2021]1399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39700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521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德清县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德清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330521002569276H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32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
1、商务及技术要求:一、项目交货期:自中标之日起20天内,必须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谢绝无法按时完工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二、项目质保期:本项目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3年。三、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需能够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如若发现恶意投标行为的,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四、驻点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驻点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和技术支持工作,常驻德清县公安局办公,为期一年。五、智能案卷柜和智能尿检一体机必须与省厅执法办案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谢绝无法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六、系统演示要求:1、公安机关办案区物联网管控平台软件需与省厅执法办案平台无缝对接。2、公安机关远程提审系统需在省厅执法办案平台内实现远程提审与签名捺印板融合,实现派出所和看守所间无纸化签字捺印并电子化一键式上传省厅执法平台。3、审讯指挥系统软件需实现可在同一页面展示审讯视频和笔录的文字内容;实时指挥功能,指挥端可发送文字指令到审讯室的笔录客户端。指挥功能需在省厅智能笔录系统中实现。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处针对软件要求1-3项在公安网环境内进行现场测试。无法通过测试视为自愿放弃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直接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如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以此类推,直至通过测试并得到采购人认可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确认成交最终成交人。。
报价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0:00-2021年05月10日 10:30
四、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