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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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8日19:17
评审专家名单
冯华、甘书齐、徐新萍、帕合尔鼎·阿布来提、陈健(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健
项目联系电话
0991-376114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健0991-3761148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春娟王瑞娟0991-451369513109950185468023524@qq.com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新疆疆域佳业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3
招标文件定稿(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
一、项目编号:XMS2021-03(招标文件编号:XMS2021-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路2990号九鼎银座B区B3-211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
折扣率(%):10.4000000
供应商名称:一包: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疆疆域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西一巷20号六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
折扣率(%):15.7000000
供应商名称:二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新疆疆域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西一巷20号六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
折扣率(%):15.7000000
供应商名称:二包: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路2990号九鼎银座B区B3-211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
折扣率(%):1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一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主要是肉、蛋、奶、水产品、米面油、蔬菜水果、其他副食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一包: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疆疆域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主要是肉、蛋、奶、水产品、米面油、蔬菜水果、其他副食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二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新疆疆域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主要是肉、蛋、奶、水产品、米面油、蔬菜水果、其他副食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二包: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疆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主要是肉、蛋、奶、水产品、米面油、蔬菜水果、其他副食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冯华、甘书齐、徐新萍、帕合尔鼎·阿布来提、陈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91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项目年度预算金额,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2.投标报价为所有商品结算价格的统一下浮率,结算价格不高于北园春或九鼎等当地农贸市场相应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陈健0991-376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张春娟王瑞娟0991-451369513109950185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0991-37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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