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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4-28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南京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4-25,截止日期:2021-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栖霞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枫林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720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7200001项目名称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
标段编号AQX210005-03ZG标段名称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4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商业、物管、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4月30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QX210005-03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以(宁栖行审字[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4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商业、物管、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山红枫片区,东至湛墅路,南至官窑山南路,西至天佑路,北至红旗路
2.1.2工程规模: 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4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商业、物管、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 建筑面积约 1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9.6 万平方米,地下约 2.9 万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27层,最大建筑高度79.8m。
2.1.3合同估算价: 59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77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拟建项目建筑、结构(含预制构件专业设计)、水、电、消防、空调暖通设计;预制装配式建筑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BIM设计(BIM建模需要到达施工图的深度,包括构件拆分和室内外管线综合,并根据竣工资料完成BIM竣工资料到移交物业的深度);人防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包括人防转换预案编制);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智能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等。(2)施工: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幕墙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围墙、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园林景观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门窗工程、进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等。(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装饰灯具、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工程。包括施工、设备采购、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的得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的得1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25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7、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的方式,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釆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定标候选人拟派答辩人员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设计评价(权重30%)


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景观方案协调统一,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进行打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答辩(权重15%)


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3)拟派团队能力(权重55%)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5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5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未提供得0分。


(注:1、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2、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枫林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8幢一层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105

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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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QX210005-03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以(宁栖行审字[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枫林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4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4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商业、物管、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山红枫片区,东至湛墅路,南至官窑山南路,西至天佑路,北至红旗路
2.1.2工程规模: 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B地块)一标段工程总承包(1-4幢住宅楼及地下室、商业、物管、配电房、门卫等附属用房) 建筑面积约 1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9.6 万平方米,地下约 2.9 万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27层,最大建筑高度79.8m。
2.1.3合同估算价: 59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77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拟建项目建筑、结构(含预制构件专业设计)、水、电、消防、空调暖通设计;预制装配式建筑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BIM设计(BIM建模需要到达施工图的深度,包括构件拆分和室内外管线综合,并根据竣工资料完成BIM竣工资料到移交物业的深度);人防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包括人防转换预案编制);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智能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等。(2)施工: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幕墙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围墙、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园林景观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门窗工程、进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等。(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装饰灯具、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工程。包括施工、设备采购、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招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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