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东区)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东区)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备〔2020〕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金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东区)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丰县西环路南延伸段西,南环路西延伸段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4262.71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70632平方米,地上2层,室外地面至檐口与屋脊平均高度为14.9米。
2.1.3合同估算价:9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10 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的前期报建、地质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全专业设计,包含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消防、室内装修、智能化专项设计、幕墙、门窗设计、绿色建筑(一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全专业图纸与建设相关手续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论证、施工阶段驻场服务等。
施工范围: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建含地上及地下,土石方施工、电气工程、消防、给排水、室内外装修、幕墙、门窗施工等。
2.2.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其他表述未明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自 2016年 4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8000㎡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6 年 4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8000㎡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⑴本招标项目接受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但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⑵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信用报告》;按联合体协议承揽设计内容的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是指: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 案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信 用 徐 州 ”[ 网 址 :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 咨 询 电 话 : 0516-80585556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5如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 90 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 2018 年 4月 1 日(含)以来;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包含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4月26日至 2021 年5月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金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金山路66号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城华庭B#19层
联 系 人:李维振联 系 人:张海涛
电 话:15152096397电 话:13705218839
2021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