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科·壹号领域二期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备[2020]8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卓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科·壹号领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嵩山街道办事处隆兴管理处、黑龙江路以东、火炬一街以北、佳兆业路以西、火炬街以南。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各阶段相关工作配合服务,并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供配电、给排水、弱电、消防、空调暖通、绿化、亮化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②施工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包含房屋建筑)或注册岩土工程师等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1项要求。
3.7财务要求:不提供。
3.8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 个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类似业绩或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和一个施工业绩组类似施工业绩共同组成一个类似业绩;(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三年”均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项目:近三年已完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269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2.(设计+施工)由设计单位提供一个类似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一个类似施工业绩共同组成一个类似业绩。
①类似设计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269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施工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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