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智能高压电子驱鸟器”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TJCDGD20210305-97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智能高压电子驱鸟器”项目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智能高压电子驱鸟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2.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授权书中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已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限内保持有效。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产品需要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关性能的检测和认证。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2年在铁路系统使用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并能提供销售合同及提供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的反馈意见(运行反馈意见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复印件)。 5.投标产品质保期不低于2年。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故障和解决问题。为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必须在郑州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专门的售后人员配备,并且有相应的零配件储备。 6.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产品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8.投标人须及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1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3月5日10时13分起至2021年3月11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7号楼。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1号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办公室1号楼
电话:0371-68377097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0371-6837709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日期: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