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宝狮村、爱国村及清水沟龙安路段排洪渠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龙泉驿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中标商:四川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2202100001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12202100001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宝狮村、爱国村及清水沟龙安路段排洪渠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包件一:四川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包件二:凉山州千山建设有限公司;包件三:四川益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件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8号;包件二:西昌市土城巷35号2幢1单元2层;包件三: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中路32号2栋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741115.5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工程类: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宝狮村、爱国村及清水沟龙安路段排洪渠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包件一为:清水沟龙安路与车城东五路交汇处上游段水毁修复工程。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和镇车城东五路,保护涉及的主要对象是清水沟两岸的房屋和农田。工程修复、整治河长160m。河道清淤长160m,堤防修复160m,坡面修复1240m2。
包件二为:宝狮村松林坡排洪沟渠水毁修复工程。工程修复起点位于房区临河侧,终点位于快速通道桥下陡坡段,修复长度380m,对现状交通桥上游渠道108.52m,局部底板破坏及垮塌部分进行修复,修复采用仰斜式挡墙修复,底板采用C20砼进行修复,对交通桥下游段,对垮塌及变形段进行拆除重建,并对右侧边坡采用框格梁进行支护,护坡采用植草护坡。
包件三为:清水沟爱国村5组段水毁修复工程。具体为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清水沟爱国村5组段水毁修复工程位于成都新机场高速附近,保护涉及的主要对象是清水沟两岸的房屋和农田,整治、修复河长170m。河道清总长170m,堤防修复125m。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工。包件一:项目经理:曾凡荣;执业证书信息:川251141534228;包件二:项目经理刘洋春,执业证书信息川251141508648;包件三:项目经理:赵勇;执业证书信息:川25115161228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包件一、包件二:王燕、郑昕高、肖鲜艳;包件三:刘兴全、冯晓辉、代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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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宝狮村、爱国村及清水沟龙安路段排洪渠修复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龙政采竞[2021]0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宝狮村、爱国村及清水沟龙安路段排洪渠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含3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各个包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蹉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府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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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柏合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458号柏合街道第二办公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77135960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北泉路77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6143062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肖老师 |
电话: | 1771359601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