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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3-04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新郑,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1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13
2、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940,000.00元
最高限价:1294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新财公开采购-2021-13-01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一标段(农村)54000005400000
2新财公开采购-2021-13-02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乡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项目二标段(城镇)754000075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 资金财政资金
5.3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5.4 服务周期: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要求;
5.6 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7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8标段划分:
一标段:农村房屋建筑承载体调查项目
二标段:城镇房屋建筑承载体调查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
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中段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1-60880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经一路亚圣大厦11层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8624933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862493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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