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11 A区、B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补遗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一、“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人应当书面承诺其安全保密管理符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的规定(格式自拟)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2月6日23时59分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现修改为:
一、“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人应当书面承诺其安全保密管理符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的规定(格式自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年 2 月 6 日 17 时(具体时间)前,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未按前述要求的方式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