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川渝天然气勘探开发现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CSNZB20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川渝天然气勘探开发现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服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在川渝气田派驻有多套大型机械设备,对柴油的需求量较大,拟招标具备生产现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能力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2021—2022年川渝天然气勘探开发现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投标人负责将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生产的0#或-10#成品柴油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作业场站,并完成对用油机械设备的加油与计量工作,项目采用入围制,拟选择2名中标入围承包商,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与现场实际情况分配工作量,不对入围承包商做工作量承诺,本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 服务地点:川渝气田;
2.3 服务期:中标结果有效期2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依照考核标准,合同履行期间经招标人考核达85分及以上的,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合同,考评标准详见“承包商业绩评价记录表”);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SCSNZB2021-00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由两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其中须有一名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与联合体牵头人共同使用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名称为“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 联合体”;
3.2 本项目招标要求
(1)资质条件:
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与成品油(须包含柴油)供应或销售等相关的内容;投标人所供油品须为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油品,且须取得油品供应企业的成品油(须包含柴油)长期销售经营授权;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3类;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中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与成品油(须包含柴油)供应或销售等相关的内容;联合体投标人所供油品须为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油品,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油品供应企业的成品油(须包含柴油)长期销售经营授权;联合体另一成员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3类。
(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来至少完成过一个柴油供应保障服务项目(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含应用单位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原件影印件);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来至少完成过一个柴油供应保障服务项目(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含应用单位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原件影印件)。
(3)信誉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财务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2019年12月前成立的企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9年12月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原件影印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带“*”的技术要求,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1 日至2021年 2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30分,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出具介绍信中还须明确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身份,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4)投标人取得的油品供应企业的成品油(须包含柴油)长期销售经营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影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牵头人取得的油品供应企业的成品油(须包含柴油)长期销售经营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5)投标人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影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成员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影印件;
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证明文件(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含应用单位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原件及影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牵头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证明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注: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取介绍信原件及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人公章)的原件影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伍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广东路东一段6号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38-515234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9号339A座写字楼606室
邮 编: 61001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8011357521 028-61434952
招 标 人: 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