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祥谦镇排放口排查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29日17:27
评审专家名单
陈春莺、陈守真、许丹红
总中标金额
¥27.6984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26916
采购单位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新址(虎峰中学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祥华/222567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91-87526916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示.docx
一、项目编号:FJZHCG2021-108(招标文件编号:FJZHCG2021-108)
二、项目名称:祥谦镇排放口排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恒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店面21D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7.69844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博恒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
祥谦镇排放口排查项目
全镇辖区内河道总长约75.145公里,排放口分布河道两岸长度约150.29公里,全镇境内闽江(祥谦段,含乌龙江)、闽江支流(淘江祥谦段)、小流域内各排放口(注:包括龙祥岛、塔礁洲、新垱洲)。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7)天内交货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陈春莺、陈守真、许丹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2、其他:代理服务费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合同包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账号:11810010010002379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8327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中标公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新址(虎峰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林祥华/22256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91-875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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