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20-2022年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20]1600号),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示范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江西省城镇建设利用外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决策)综合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项
|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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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
|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示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决策)综合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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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地点
| 包括九江市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抚州市乐安县,宜春市宜丰县,上饶德兴市等项目县/市/区(最终建设地点以亚行最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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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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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建设内容
| 包括流域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项目实施管理及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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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项目业主
| 包括九江市永修县项目办、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项目办、抚州市乐安县项目办,宜春市宜丰县项目办,上饶德兴市等入选的项目县、市、区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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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建设资金
| 项目总投资约260000万元人民币(约40000万美元)。其中,拟申请亚行贷款130000万元人民币(20000万美元),占50%;国内配套资金130000万元人民币(20000万美元),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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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本项目利用亚行贷款金额(130000万元人民币)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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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付时间
| 本项目各项工作成果,在各项目县、市、区承诺付款后,按各项目县、市、区工作时序要求交付,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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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决策)综合性服务,包括: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 务 内 容
| 服务期限 |
一
| 项目策划
| 亚行贷款谈判前国内审批手续所需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列入国家亚行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申报材料;
2、总体与各项目县项目建议书;
3、总体与各项目县可研报告;
4、总体与各项目县环评、社(稳)评、移(民)评、水土保持方案、安评、分县能评和压覆矿评价报告;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6、项目提交亚行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报告。
| 从合同签订到本项目亚行贷款生效之日为止。
| 二
| 亚行贷款商务服务
| 1、与亚行专家(含PPTA)对接服务:包括与调研团、鉴别团、准备团、评估团、谈判团等商务活动;
2、与亚行中英文函件往来;
3、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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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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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其它要求
|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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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
3.1.1基本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资信及以上;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业绩要求:
近5年(即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工程项目咨询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市政公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之一的类似工程项目咨询业绩。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评审依据。
3.1.5投标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1.6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现场核验。
3.2本次招标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b)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5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9:00-12:00 / 14:00-17:00(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或获取招标文件,获得招标文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先电话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区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一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的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项目风险
本项目目前处于亚行贷款申报的准备阶段,若未成功,所发生费用由中标的咨询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城镇建设利用外资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
联 系 人:陈广军
电
话:0791-88915485
传
真:0791-88915485
E-mail: 46517000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联 系 人:樊玉芬、王慧、马诗勇
电
话:0791-88615995
传
真:0791-88615995
邮 箱:jxjmzb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