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棚户区改造安置馨和小区新建工程(老车站地块)第二次变更说明
应业主要求,铜鼓县棚户区改造安置馨和小区新建工程(老车站地块)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5.1.2投标企业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奖项业绩(15分),投标企业获得省杜鹃花(外省为相当于杜鹃花奖)或获得省优、国优、鲁班奖,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满分得15分,没有不得分。评审依据:证书原件或者网上表彰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变更为:5.1.2投标企业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奖项业绩(25分),投标人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投标企业获得省杜鹃花(外省为相当于杜鹃花奖)或获得省优,得3分,最高得10分;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满分得25分,没有不得分。评审依据:证书原件或者网上表彰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2、原招标文件5.1.3投标企业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业绩(10分)。
变更为原招标文件5.1.3投标企业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的业绩(15分)。
3、原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45分。
变更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60分。
4、5.2.2财务状况(15分)
(1)近三年(17、18、19年)资产负债率均在20%及以下的计15分,(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15分,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9分)
(2)近三年(17、18、19年)资产负债率均在20%以上40%及以下的计10分,(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10分,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6分)
(3)近三年(17、18、19年)资产负债率在40%以上的计5分,(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5分,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表得3分)
评审依据:近三年(17、18、19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变更后删除此条评分标准。
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铜鼓县永惠保障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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