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1卷烟零售终端基础信息采集及终端转型管理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1卷烟零售终端基础信息采集及终端转型管理评估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海兴县开展卷烟零售终端基础信息采集及终端转型管理评估。
调研评估内容:
1.对海兴终端管理和营销工作的现状进行全面摸底。
2.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海兴零售终端转型升级工作目标。
3.按照目标对海兴零售终端转型升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评价。跟踪、监督、评价工作内容包含:(1)终端服务;(2)终端管理;(3)零售终端转型升级达标情况;(4)终端数据深度应用。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在海兴县开展卷烟零售终端基础信息采集及终端转型管理评估。
调研评估内容:
1.对海兴终端管理和营销工作的现状进行全面摸底。
2.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海兴零售终端转型升级工作目标。
3.按照目标对海兴零售终端转型升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评价。跟踪、监督、评价工作内容包含:(1)终端服务;(2)终端管理;(3)零售终端转型升级达标情况;(4)终端数据深度应用。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概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依法缴纳税收独立法人企业。(二)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单位或单位主要领导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记录;(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获取的企业公示报告;(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由代理人员核实;(六)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网页截图等资料,将于开标时现场查询上述各项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及不良记录着,视为无效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1至2021-02-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条件: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近3个月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2020年10月至今)(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获取的企业公示报告(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及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投标人在“天眼查”平台中的企业股东、高管查询截图及企业关系截图;
5、投标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报名单位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于使用新版的营业执照的报名单位,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这个证件的原件;对于使用旧版的营业执照的报名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报名有效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证件须提交相关的原件(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校验并提交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22 09:30 ,地点为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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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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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浮阳北大道7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50号15幢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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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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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00
| 邮编:
|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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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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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红
| 联系人:
| 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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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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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5526596
| 电话:
| 153507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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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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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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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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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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