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昆货运中心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维修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NKHYSBWX-03号)
一、二次公告原因:
报名投标人不足3个。
二、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昆货运中心,该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
三、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负责中心管辖范围内33台装卸设备(装载机21台、7吨叉车1台,抓料机4台、挖掘机7台)视频监控的故障修复工作。
2.按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报价含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证而承担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维修工时费等费用。
3.包件内容: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项目期限
| 备注
|
1
| 南昆货运中心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维修业务外包
| 台
| 33
| 合同签订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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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单:
南昆货运中心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维修
业务外包项目报价单
序号
| 维修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配件报价单价(元)
| 不含税配件报价单价(元)
| 含税工费(元)
| 不含税工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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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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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载
摄像头
| HYF-AFB2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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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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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视频监控专用硬盘
| 500G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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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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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HD4路硬盘+SD卡车载录像机
| HYF-B9704HGL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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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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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载显示器
| HYF-LCD007-1M1V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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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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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载航空头线材
| HYF-5M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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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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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载监控视频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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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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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义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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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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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龙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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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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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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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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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厘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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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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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东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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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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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阳
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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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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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东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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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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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车旅费、维保工时费等相关费用,说明如下:
1.维保单位及时对南昆货运中心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存在的故障或安全隐患进行修理,维修费用据实结算。具体设备分布见附件1。
2.处理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故障:
(1)对于可以迅速解决的突发故障,维保单位应通过电话沟通远程指挥现场设备操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处理设备故障。
(2)通过电话沟通远程指挥现场人员,仍然无法解决的设备故障,维保单位须赶到现场处理设备故障。
3.装卸设备(正面吊、门吊除外)视频监控日常故障所需的材料、零配件费用另行收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维修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有故障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5.供应商能满足24小时响应驻点式服务,且在广西或贵州有办事处。
6.供应商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7.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投标文件封面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有缺项的。
(4)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的编制或装订不符合要求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5)投标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无文字报价、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与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或增值税税率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7)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文件、证明材料方案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的交货期、交货地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严重不符且不能实现招标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11)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物资数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废标的。
(1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的。
(14)低于成本价投标的。
(15)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
(16)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招标人决策的(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
(1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18)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