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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流域金沙镇金沙溪上演村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依据闽清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池园镇福斗圳渠首拦河坝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2020]213号)、闽清县金沙镇金沙溪上演村段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闽清县水利局关于《闽清县金沙镇金沙溪上演村段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梅水[2021]8号)等文件批准建设,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QFJ(招)2021-003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流域金沙镇金沙溪上演村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三、招标最低限价:10元/立方米
四、工期:45日历天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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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沙镇佳垅渠道拦河坝至乾面水电站拦河坝,设计清淤长度679米,测量清淤量9458立方。2、金沙镇上演东坑桥至鸿润水电站拦河坝,设计清淤长度221米,测量清淤量1005立方。3、金沙镇群源水电站取水口至高江厝小桥,设计清淤长度2730.5米,测量清淤量10025立方。合计20488m³。所清出的混合物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包括分离、买卖等。
| 项
| 清淤混合物
方量20488m³
| 详见
(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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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低于招标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与企业资质相对应),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花园弄36号,联系电话:0591-87525259)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花园弄36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户名: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号:3505 0189 0007 0000 207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有关银行单据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扫描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闽清县水利局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水利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91-22351219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花园弄36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25259
传真:0591-8752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