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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水域救援培训技术服务指导(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年01月28日 13:2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水域救援培训技术服务指导(二次)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类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区域乌鲁木齐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8日 13:2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7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仇思思、陈嘉忆项目联系电话0991-8889711、13565870320、13139672799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沟区安居北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敬先生18999278123、0991-4688414、18999270887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仇思思、陈嘉忆0991-8889711、13565870320、13139672799
项目概况 水域救援培训技术服务指导(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0-283 项目名称:水域救援培训技术服务指导(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培训单位必须有ERDI (Emergency Response Diving International)授权证书和国际紧急救护培训资质授权,如:AHA(美国心脏协会)授权培训中心资质。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招标内容。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业绩;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文件费200元(售后不退)。2.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283948298@qq.com 。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磋商代理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帐户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支行收款账号: 651100030018010000312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网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2283948298@qq.com 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沟区安居北路 联系方式:赵先生、敬先生18999278123、0991-4688414、18999270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精品社区A栋10层10A 联系方式:仇思思、陈嘉忆0991-8889711、13565870320、1313967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思、陈嘉忆 电 话: 0991-8889711、13565870320、1313967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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