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人民医院负压病房改造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2021-01-27 17:08
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赛斯凯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区6栋505号
委托代理人:蒲长容
联系方式:13309047897
被质疑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610041、魏女士028-87797776转725/820/882)
四川赛斯凯贸易有限公司认为阿坝县人民医院负压病房改造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32312020000785) 的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1月15日向我单位邮寄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1月18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1.质疑人认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本项目不应按照该办法规定对中小型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
2.认为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开关、插座、安全出口、两人位感应刷手台中的水嘴,不应全是中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 质疑答复: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向质疑相关主体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送质疑书扫描件及对有关质疑事项做出说明的函,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做出回复。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复如下:
1.针对质疑事项1,回复: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而本项目立项时间及采购公告均在2021年1月1日前,故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规定并无不当。故,本项质疑不成立。
2.针对质疑事项2,回复:
经查看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响应文件》,当中提供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根据《其他响应文件》“五、响应产品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第18-19页内容载明,其所投产品中,开关、插座的制造厂家均为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经查,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并非中小型企业。故,四川和美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应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了成交结果,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将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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