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宝翠园分校食堂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2021ADDFZ0001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宝翠园分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宝翠园分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021ADDFZ00012)答疑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宝翠园分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编号为:2021ADDFZ00012)所进行的采购活动中,对招标文件以下评分要求提出质疑。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企业实力、企业荣誉中(1)投标企业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的,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2)2020年1月1日前,投标企业对县级及以上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得5分。(3)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给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得6分。此3条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与经营好学校食堂的能力没有关系,体现不了餐饮企业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水平,建议取消。业绩中1、2016年至今,每提供一例食堂经营服务业绩的,得5分。本项目满分20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本项目为学校食堂服务外包,应注重餐饮企业的学校食堂经营经验,因此本项建议修改为2016年至今,每提供一例学校食堂经营服务业绩的,得2分,满分20分。
答:1、针对“(1)投标企业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的,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由于本项目是为学校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学生安全和学校安全尤为重要,任何企业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针对“(2)2020年1月1日前,投标企业对县级及以上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得5分。(3)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给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得6分”。由于该两条评分均是体现企业服务社会的精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责无旁贷,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关键阶段。
综上所述,不予修改。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