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衡联网改造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20﹞171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衡联网改造进行公开招标。因一次招标公告投标人报名不足三家,现予以发布招标二次公告。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期
| 交付
地点
|
1
| 站段级货运计量系统软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8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设备所属站段(上饶、宜春、南昌、赣州、龙岩、漳州、福州车务段和向塘西车站)
|
2
| 轨道衡货运计量系统接入
| 台
| 11
|
3
| 既有联网轨道衡传输软件升级
| 台
| 8
|
4
| 服务器及虚拟化服务器系统集成
| 台
| 8
|
5
| 光缆工程
| km
| 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银行信誉资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其他要求:
3.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5楼501室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0 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4日止,每日 9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
4.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格式见附表)、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告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4.3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
项目联系人:周家齐、赵洁
电话:13617001830、15179111739
邮箱:892147442@qq.com
开户单位: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省南昌市招商银行铁路支行
账号:9990 1271 7310 903
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1932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日期:2020年11月9日
附表:
投标申请表
致: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研究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 地址
| |
电子邮箱号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包件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公司主营范围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 联系电话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或开票代码)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开户账号: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扫描件)
|
发票寄送联系人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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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则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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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时间: